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 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